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1、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戒严区内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南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谁的山,谁管理;谁烧山,谁负责。

3、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4、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5、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祭祀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

6、进入林区,勿带火种;草木干枯,注意防火。

7、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8、入山不带火,林区不吸烟;小小烟头,易酿后果。

9、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资源。

南漳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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