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董尚梅、尤明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大江参加会议。副县长郑昌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南漳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胡先哲|编辑:李薇
一审:王玮/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