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7月4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董尚梅、尤明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大江参加会议。副县长石海龙,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孙国强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王忠林同志在全省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决定》等文件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县推进“十百千”工程建设和美乡村暨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漳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杜丽丽

通讯员:杨传坤|编辑:符柳婵

一审:廖楚雄/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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