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我县召开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医保局相关通知精神,部署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经营、规范医保结算秩序等工作。

会上,县医保局结合医保政策法规、定点服务协议要求,以及日常监管和群众投诉中暴露出的问题,从九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定点零售药店的具体合规操作标准,要求各药店逐一对照、严格执行。
会议要求,全县各定点零售药店要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证照公示、健全进销存台账、合理定价售药、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完善监控硬件配置、规范医保结算身份核验与结算范围等,从源头堵塞漏洞;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政策海报与举报电话,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氛围;要主动推广运用电子医保码和扫脸设备,方便群众购药报销,提供适老化服务,帮助老年群众便捷结算;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检查,对冒名刷卡、串换药品、虚开处方、拒绝提供门诊统筹服务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的“救命钱”。
记者:胡先哲|通讯员:高本义
编辑: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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