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在郑渝高铁南漳站,乘客王某携带野生兰草准备乘车出行,被襄阳铁路公安处南漳站派出所民警查获,随后被移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查。

襄阳铁路公安处南漳站派出所民警马勇义:你这兰花(草)从哪来的呀?
王某:山上挖的。
马勇义:兰草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这个你知道吗?
王某:不知道。
当日,南漳站安检员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中夹带了疑似野生兰草的植物,立即通报了南漳站派出所执勤民警。
襄阳铁路公安处南漳站派出所民警马勇义说:“经初步调查,兰草共4丛,系该旅客从山上采挖,打算带回家种植。”
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南漳站派出所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查。
南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易诗棋说:“野生兰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私自采挖、交易、售卖都是违法行为。保护野生植物既是法律义务,也是生态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杨澳/胡先哲│编辑:赵武
一审:廖楚雄/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