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2026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全县男性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第十五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参加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兵役登记不等于应征报名,如不想报名参军,可只进行兵役登记。适龄男性公民如有参军入伍意愿,必须首先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对象

(一)初次兵役登记对象

1、常住户口在本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就读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也可进行登记。

3、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6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仅兵役登记”。

5、往年已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造龄公民,研究生26周岁前,大学毕业生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20周岁前,每年应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有参军意愿的可申请应征报名。

(二)预备役登记对象

1、退出现役离队前由原服役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确定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

2、根据预备役人员编组和选拔补充以及战时兵员动员需要,团级以上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确定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

三、登记和应征报名时间

2026年兵役登记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026年男兵应征服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四、登记流程

(一)初次兵役登记

1、网上登记。符合初次兵役登记条件的男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完成网上登记。

2、出具证明。参加初次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可根据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查着系统自动生成的兵役登记证,作为查验兵役登记的有效证明。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变更。

(二)预备役登记

符合预备役登记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携带身份证,兵役登记介绍信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前往南漳县征兵服务站办理。

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自主完成登记的,可委托亲属携带相关证件材料代为办理。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

2020年5月15日,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我省公民在办理以下社会事务时将核验兵役登记证:普通高校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时;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和出境手续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招录(聘)工作人员手续时。

因此,不进行、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将受到行政性处罚并会影响个人部分社会事务的办理。

六、咨询方式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中国民兵”“湖北征兵”公众号或电话咨询南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10-23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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