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开心了,终于找到姐姐了,以后再也不是孤单一个人了。感谢民警和志愿者,没有你们,我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亲人。”12月4日,河南省邓州市居民张明(化名)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治安大队,感谢公安机关联动公益组织,帮其找回失散33年的亲人,圆了他多年的寻亲梦。

张明生于1987年,5岁时被母亲带离南漳前往河南。他8岁左右时,母亲再次外出失联。此后,他由养父抚养长大,10岁便辍学了。他自幼就知晓自己是被带离原生家庭的,心中始终藏着寻亲的执念,看着同龄人依偎在父母身边,这份渴望愈发强烈。
“小时候看着别人都在父母身边长大,我心里很难受。这些年一直没停下寻亲的脚步,试过各种方式找自己的亲人。”回忆过往寻亲路,张明几度哽咽。
2011年,张明通过寻亲平台向公安机关提交寻亲诉求,并完成血样采集。
多年等待终有回响,今年11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窦艳丽和“宝贝回家”寻亲公益组织志愿者王函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馈一条疑似亲属匹配的线索,让这场跨越33年的寻亲工作迎来关键性突破。
“我们接到寻亲消息后,立刻展开实地走访,逐户打听核实,发现经济开发区木林村一户刘姓人家的情况,与寻亲人员登记的信息高度关联,便第一时间联系民警同步线索。”志愿者王函介绍。
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得知,该刘姓人家父亲已去世,长女刘静(化名)常年在外地工作,伯父在本地居住。工作人员随即通过多方渠道联系上刘静,告知其弟弟的消息。
刘静回来后,第一时间前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了信息核对与血样采集。
“我们从刘静口中了解到,其母亲于1992年左右带着弟弟外出离家。我们将这一信息与‘宝贝回家’平台登记的寻亲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各项特征高度吻合,便联系张明核实了相关情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民警杨正鹏表示。
经核实情况无误后,杨正鹏迅速与市刑侦支队对接,通过公安数据平台检索、生物检材检验、技术认定等多项手段,最终确认张明与刘静是失散多年的姐弟。12月1日,在民警的协调下,姐弟二人首次取得了联系,进一步确认了亲属关系。
12月4日,张明从河南赶赴南漳,与姐姐刘静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认,阔别33年的亲人终于团聚。
记者:郑梦欢
一审:龚良杰/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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