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三权一点” 全面务实管用 南漳人大探索出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

日前,南漳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为在人大工作中进一步落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依据。

为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南漳县人大常委会紧扣“三权一点”(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和人民民主“三全”、“三最”(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要求,不断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的制度机制和具体形式,探索出台了全面、务实、管用的工作规则,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依法履职各环节、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

《规则》共分八章、40条,包括总则、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立法联系点工作、代表工作、保障机制、附则等内容,基本涵盖了地方人大工作全过程,力求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彼此贯通起来,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更具体、更真实、更充分地体现于地方人大履职实践中。


通讯员:刘继国/刘昌文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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