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万元,南漳县医疗救助筑牢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屏障

11月4日,从南漳县医保局获悉,元至10月,全县医疗救助累计18983人次,共计支出880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全面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有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南漳县认真落实大病保险倾斜保障制度,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认真落实倾斜医疗救助制度,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政策范围的费用按规定再给予倾斜救助;认真落实依申请医疗救助制度,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后,对其身份确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等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可给予医疗救助;建立健全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当年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员当年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员纳入因病致贫预警范围,每月定期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确定为相应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并推送至医疗保障部门落实相应医保待遇;宣传帮扶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县医保局印制25000张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帮扶政策“明白卡”、2000本政策宣传手册和30张宣传海报发放到各镇(区)、村组,进一步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筑牢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屏障。



通讯员:易进

责任编辑: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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