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下午,县委书记罗兴斌主持召开第十五届南漳县委常委会第85次会议时强调,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点上改与根上立相结合,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加快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支撑。
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强,县政协主席晏兆品出席会议。

罗兴斌强调
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点上改与根上立相结合,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相关县“四大家”领导同志都要当局中人、明白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盯各自分管领域环保问题抓好整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逐项研究分解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党政“一把手”要把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亲自审定方案、安排部署、督办检查,切实把整改工作落细落小,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要动真碰硬,树立导向抓整改。“两办”督查室要紧盯时间节点、具体任务、重点领域,真督、实督、敢督,以督促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小、见实效。县纪委监委要及时启动环保问责机制,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确保进度能够达到时序要求。
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抓整改。各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检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常态长效。要注重源头治理,把督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整改工作中的好思路、好措施,进一步总结提升,转化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要建立有效的沟通衔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审议了《南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区)、部分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赵武/邹宝剑/柳琪
一审:卢珊娜/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