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任命郑昌俊为县政府副县长

3月1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国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董尚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大江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伟,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机构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和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全市奋力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大会、全县加快建成襄阳都市圈绿色发展示范区大会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功玉同志辞去南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漳县战略规划》,并作出了决议。

黄伟宣读了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提请的任职议案,县委组织部就提请的任职议案作说明,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免议案并作说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任职议案并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了李晓睿同志的南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郑昌俊为南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魏荣、杨睿白、王淼为南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程逢舒、杜潇健为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随后,副县长郑昌俊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审判员、检察员的宪法宣誓仪式分别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组织。

记者:杨雪晶

通讯员:苏丽/许巧

一审:卢珊娜/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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