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移交发放仪式

3月11日,我县举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移交发放仪式,副县长石海龙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分别为全县11个镇(区)发放中小型水罐消防车1辆、消防摩托车1辆、防洪子堤2套、救生抛投器2个、应急照明系统1套、便携式气象仪2个、通信指挥设备2部。

石海龙要求,各镇(区)要明确专人,加强应急装备管理,确保应急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装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熟练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方法,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形成集信息共享、统一指挥、物资保障、专常兼备和常态备勤的救援队伍联动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装备的性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记者:郑梦欢|编辑:符柳婵

一审:卢珊娜/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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