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规闯红灯 事故双方同担责

近期,我县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借此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步行还是驾车,都需严守交通规则,筑牢安全防线。

10月4日晚上8点30分,在水镜大道一路口,两名男子在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时,贸然横穿马路。此时,路口一辆刚起步的车辆因没有仔细观察路况,对突然出现的行人避让不及,径直撞向二人,造成两位男子轻微擦伤。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队民警刘帅虎说:“在该起事故中,由于行人闯红灯,且车辆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故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通过路口应按信号指示通行,驾驶员在行经人行横道时,负有观察与避让的法定义务。确保安全,是通行中的首要原则。”


记者:郑梦欢/张鹏亮|编辑:符柳婵

一审:龚良杰/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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