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深秋,森林重点防火期即将到来。近日,县政法机关将一场因上坟祭祖引发山火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案发地村委会,以最直观的方式,给乡亲们上了一堂森林防火公开课。

在薛坪镇薛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县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就当地村民丁某某上坟祭祖引发山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了解,今年清明节,丁某某在祭祖时焚烧纸钱,不慎引燃附近杂草,火势迅速蔓延成灾。经鉴定,此次过火总面积折合共计5.816公顷,致使13户居民受损,过火范围内林木损失价值约15248元。
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郑云潇说:“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丁某某在案发后认罪认罚,有积极扑救行为,并已获得受损群众谅解,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这场有着100多名村民代表参加的“家门口”庭审,不仅让乡亲们“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公正,更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违规野外用火的巨大危害和法律后果。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柏婉琪说:“我们将庭审开到村头,就是要以最直观的方式明确一个法律原则:任何违反防火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庭审结束后,县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防火技能,将防火意识深植于心。
薛坪镇顺流村村民危剑波说:“感触很深,以后看到别人野外不规范用火我会积极制止,回去后会跟邻居朋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记者:张鹏亮
通讯员:谢博闻/闫倩/柏婉琪|编辑:符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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